NB/T 33002-2018《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技術條件》等三項電動汽車充電樁標準核準發(fā)布
?NB/T 33002-2018《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技術條件》等三項電動汽車充電樁標準核準發(fā)布
2019年1月4日,國家能源局網站發(fā)布16號公告,批準實施了204項行業(yè)標準,其中
NB/T 33002-2018《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技術條件》
NB/T 33008.1-2018《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試驗規(guī)范 第1部分:非車載充電機》
NB/T 33008.2-2018《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試驗規(guī)范 第2部分:交流充電樁?》
三項標準于2018年12月25日發(fā)布,2019年5月1日開始實施。
結合2018年4月3日發(fā)布,2018年7月1日實施的NB/T 33001-2018《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技術條件》
以及2017年12月29日發(fā)布,2018年7月1日實施的GB/T18487.2-2017《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tǒng) 第2部分:非車載傳導供電設備電磁兼容要求》
至此,充電樁至關重要的新的國標,能源行業(yè)標準更新完畢。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國家電網公司極有可能在第一批充電設備招標過程中要求新的型式試驗報告,通過國網充電設備審查的88家單位需要密切關注標準,盡快研發(fā)符合新標準樣機,以免投標之前拿不到新的型式試驗報告。